5月25日,北京体育文化财产团体“千馆同盟”启动典礼在上海国度会展中间进行,作为响应“2030健康中国”国度计谋、落地全平易近健身“六个身旁”工程示范场馆的要害一步,千馆同盟备受存眷。
中国体育用品业结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罗杰、体育年夜学财产治理团体总司理张强强、北京体育文化财产团体董事局主席刘学恒、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手艺股分有限公司董事长罗赟、上海美凯地板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瑞更、浙江年夜丰实业股分有限公司董事长丰岳、泰山体育财产团体有限公司总司理王新和场馆投资、扶植、运营、举措措施供给、人材培训等范畴的一线从业者出席发布会,并配合启动“千馆同盟”。

早在一年前(2017年5月23日),北京体育文化财产团体(以下简称“北体团体”)就在20173377体育现场主导并倡议了一个面向全平易近健身根本体育举措措施和场馆扶植打算的“千馆打算”,旨在结合体育财产内场馆投资、扶植、运营、举措措施供给商、人材培训等各方,打造一站式、尺度化的场馆投建运营平台,和国度体育总局“六个身旁”工程示范场馆。
“千馆打算”推出一年以来,北体团体经由过程投资、扶植和运营的完全模式,结合北京约顿气膜、北京体育年夜学、中国扶植手艺团体等跨界专业资本,在北京、浙江、江西、山西等省市和地域与处所当局,和有志在共建健康中国的专业合作火伴,在广东、山西、江西等全国各级省市陆续展开“百馆打算”,以“千馆打算”理念和可复制的模式为底本,并将“千馆打算”复制到全国各地。

据领会,今朝衢州全平易近健身场馆全笼盖项目成功签约,广东的“百馆打算”项目也已正式启动,北体团体和其子公司约顿气膜,在本地体育局等市政带领、龙头企业的鼎力撑持下,已陆续铺设全平易近健身气膜场馆建造的项目,并率先在各地展开“百馆打算”,以实现全平易近健身场馆全笼盖。
就在合作扶植的进程中,北体团体和合作各方充实感触感染到了“千馆打算”所依托的团队和平台的主要性,刘学恒在发布会现场暗示,“千馆打算的履行强烈需要融会财产链上下流和搭建财产生态闭环的信息同享圈,在此布景下,北体团体才以履行‘千馆打算’为契机,提出‘千馆同盟’步履。
但愿基在已有‘千馆打算’样板场馆的成功经验,面向所有范畴有志在共建健康中国的火伴,倡议成立的事业配合体。旨在经由过程开放的事业平台,共创、共建、同享,首创高效、健康、互信、合作、双赢的中国体育根本举措措施之路。这也是‘千馆同盟’降生的缘由。”

据领会,成立后的“千馆同盟”将环绕全平易近健身、全平易近健康,采取最新的材料和科技手段,融会年夜数据的运作,成长全平易近健身运动场馆的扶植和运营,摸索中国体育财产的全新模式,经由过程会聚投资方、渠道商、供给商、扶植方、运营方、手艺撑持方等全财产链主体,以新型气膜场馆为焦点,扶植立异型、尺度化、智能化、人道化的全平易近健身中间,实现同盟企业的可延续成长。

2018年,只是开辟性结构的第一步,将来,北体团体将从资金、资本、扶植、运维等方面为插手“千馆同盟”的事业火伴供给撑持,在场馆修建、投资运营、人材培训等范畴,相互缔造机遇和帮忙,分享千馆打算的扶植机缘,合纵连横,彼此鼓励,配合成长,
充实依托以气膜建筑为代表的立异型场馆建筑和举措措施的优势,引入专业的专项活动团队,成立起独有的面临体育休闲、文化文娱范畴的活动、教育、培训、健康办事运营平台,在平台根本上延展商务推行、联赛勾当、健康年夜数据办事等纵深营业,鞭策体裁办事业供给侧鼎新,构成新时期下体裁办事供给新模式。
并以京津翼、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在全国规模内扶植面向通俗市平易近和家庭的平安、健康、专业、便捷的综合活动场馆,构成独有的全国连锁的体育文化运营模式,以此带动传统运动场馆的体验进级,在国内实现数以千计的场馆笼盖并终究将“千馆打算”扶植成为中国体育根本举措措施、运维的焦点模式以实现各省市“百馆打算”结合,“千馆打算”全国开花。

另外,体育年夜学财产治理团体总司理张强强、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手艺股分有限公司董事长罗赟、上海美凯地板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瑞更、林书豪-李群篮球同盟结合开创人李群别离讲话,从各自角度论述了鞭策“千馆打算”的主要性和对“千馆同盟”的等候。
一、修改原因
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以下简称95号文),对药品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明确了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基本原则。为贯彻95号文精神,落实药品经营企业追溯管理责任,强化企业主体意识,促进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全链条追溯体系,需要对原药品GSP中电子监管相关规定进行修改。
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668号),取消了原条例关于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的规定,改由疫苗生产企业直接向疾控机构销售和配送。需要对原药品GSP中关于疫苗经营的规定作出相应修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原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需要对原药品GSP中关于查验首营企业证件要求进行修改。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新公布的《药品管理法》调整了部分条文序号,需要对原药品GSP中涉及引用《药品管理法》的相关条文序号进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涉及药品追溯要求的条款
以95号文件为依据,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要求在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中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在关键的药品经营管理环节予以执行,作为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的一种手段。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法规规定的品种仍应由药品监管部门建立监控信息网络,实时监控企业各环节药品数量和流向。具体修改包括:
1.确立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定位和要求。将原总则第二条分为两款,在第二款增加“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在附则中增加一条:“第一百八十一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追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删除或者修改涉及强制要求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的内容。
(1)删除原第八十一条、原第八十二条、原第一百零二条、原第一百七十六条。
(2)删除原第八十四条中“和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扫码与数据上传”、原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还应当按照本规范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3.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项目中“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修改为“药品追溯的规定”。具体涉及原第三十六条第(二十一)项、原第一百三十八条第(十七)项。
4.删除或者修改要求企业计算机系统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的内容。
(1)删除原第五十七条中“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的内容。
(2)将原第一百四十九条修改为“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
(二)涉及疫苗要求的条款
根据第668号国务院令,修改原药品GSP关于疫苗经营企业和疫苗经营的两处规定,改为针对疫苗配送活动的规定。具体为:
1.将原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经营疫苗的企业还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修改为“从事疫苗配送的,还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对疫苗配送企业提出较为严格的要求,以利于提高参与配送企业素质,严格控制数量。
2.将原第四十九条“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修改为“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其下第(一)项中“经营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修改为“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三)涉及查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件要求的条款
根据国办发〔2015〕50号文件,对原GSP第六十二条首营企业要求审核查验的证件资料中单独要求提供的第(六)项“《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合并入第(二)项,成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以便于企业实施。
(四)涉及《药品管理法》条文序号的条款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公布的《药品管理法》将原第七十九条条文序号修改为第七十八条。因此,将原药品GSP第一百八十六条中引用的《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条文序号修改为第七十八条。